规范门机操作的10点要求

时间:2021-12-24 14:16:00 作者:桥式起重机厂家

  门机要对制动、吊钩、钢丝绳及其他零件按点检时要在使用工作签时进行要求检查,应排除发现的异常现象。操作人员关闭主电源,确保运转轨道上无人时。

  1.每一班的工作人员在**起吊(或达到大重量)时,应在吊出地面高度0.5米后,重新放下重物,检查制动性能是否可靠,确认无误后才能正常运行。

  2.如工作人员在开动门机之前进行以下操作,并按规定鸣响警告:

  (1)起升.着陆重物,大功率起动.小汽车行驶时;

  (2)如视线不清,起重机行驶过时,应连续鸣钟报警;

  (3)起重机在靠近跨越的另一台起重机时发出警告,避免碰撞。

  (4)当有人靠近吊运物体时,及时发出警告,待避人后方可操作。

  3.驾驶员在起重作业时,应按照统一规定的指令信号操作,不得擅自操作。

  4.门机工作期间,当突然停电时,所有吊车控制手柄应处于零位,重新工作前检查吊车的动作是否正常,确认正常后,方可进行操作。

  5.起重机大.小车在正常运行时,禁止开反车制动停车;变速大.小车移动方向时,将手柄置于"零"位,使机构完全停止运行后,方可逆向行驶。

  6.两吊钩的门式起重机不允许两个吊物同时吊起;当主钩换时和两钩高度接近时,主钩不能被两个吊钩同时吊起。起升机构停止工作时,调整制动装置。

  7.限位器不得用于停车,以免发生意外情况,不得在吊运过程中调整提升机构的制动。


单梁门式起重机

单梁门式起重机


  8.如在门式起重机运行中发现异常,应立即停车,检查原因,及时排除故障。

  9.门式起重机应严格实行“十不吊”制度:

  (1)未识别指挥信号或无人指挥。

  (2)超过额定起重时,不得吊。

  (3)吊具使用不合理或物品系紧不吊。

  (4)悬挂物上的人或其他不悬挂的物体。

  (5)抱闸或其他制动器不起吊。

  (6)行车吊挂重物直接加工时不吊起。

  (7)斜挂是不会吊的。

  (8)有无吊运的爆炸物。

  (9)埋入地下的物体不得拔出吊物。

  (10)有棱角的块口物.没有垫层,不吊起。

  10.门式起重机使用完后,将吊钩提升一定高度,大车.小车停在指定位置,控制器手柄置于“零”位;拉下保护箱开关手柄,切断电源。然后,操作人员负责起重机的日常维护工作。

  上述10项要求在日常工作中应注意,希望每个岗位都能严格遵守上述规程操作。惟有如此,严格按规范操作,才能既保证作业人员的**,又保证了良好的作业效率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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